比賽時間與設定 遊戲規則 得獎資格 獎勵制度懲處制度臨時終止原則
 

公會戰遊戲規則

1. 參加資格必須是已加入公會的玩家且該公會必須要達20人以上。若無公會者需先申請加入公會,經過公會會長或是副會長的核准。

2. 公會成員無需報名可直接參與每隔周週末舉行之公會戰。在公會戰區各遊戲廳點選配桌鈕,由系統自動配桌。配桌是由系統亂數抽選分配,相同公會的玩家在比賽期間內是無法同桌遊戲。

3. 玩家持有的金幣低於 5000 者不可開桌/入桌,低於 0 者強制踢出公會遊戲區。

4. 公會成員於公會專區中斷線達(含) 5次以上,禁止繼續參加該次公會戰。(但由於網路延遲的關係,若玩家於網路品質不良時一直進桌,是有可能超過五次斷線,因此建議玩家在遇到一次斷線後稍候一段時間再進桌,以免增加斷線次數)

5.公會戰進行期間,四手局牌局基本分為12分, 八手(含以上)為24分,由該場結束時的總結輸贏進行分配,同公會成員所得之公會積分累加,即為該場公會戰之成績。

6.玩家斷線除記一敗外,個人與公會還需多扣除12分積分(以四手局為例), 其他同桌未斷線玩家( 個人與公會 )可得 +4分但該場公會戰及個人戰績記一和。 在公會戰中因金幣不足而出局者將紀錄為一敗,並結束該場遊戲進行成績結算(玩家若進行八手之牌局,但於完成該局第四手之前便斷線,則亦只扣除12分)。

7.每玩完一手,系統會將贏得金額的10%視為公會基金。並依照公會總戰績高低,依比例來分配基金。

8.以公會成員成績總和最高者,為該回合公會戰優勝者。

9.最後結算公會戰績與排名時依照各階段設計不同之公會戰獎項,但各獎項的取得仍需符合得獎資格。詳細得獎資格說明請按此查閱


  本網頁更新時間: 2007年6月1日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