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運作方式
1. 公會依第二條取得本基金帳戶使用權後,得無償使用90日(實際期間依公會評鑑第二條(二)3「公會共同基金帳戶使用權之使用期間」之規定為準)。
2. 使用期限到期前之30日,戲谷將發訊息通知公會會長,本基金帳戶使用權之使用期間屆滿後,戲谷將終止公會使用本基金帳戶之權利,同時收回本基金管理人 之處分權。惟經戲谷通知後,公會仍未於使用期限內將公會共同基金帳戶歸零者,戲谷將延長公會對公會共同基金帳戶之處分期限15日,該期間內僅本基金管理人 得行使公會基金帳戶之匯出功能,期限屆至後,戲谷將逕行將本基金帳戶內剩餘之虛擬金幣撥入公會會長個人帳戶,該公會即喪失本基金帳戶使用權。
3. 使用時間:
本基金帳戶使用期間為每日AM8:00至隔日AM4:00,戲谷系統結算時間為每日AM4:01:01~AM7:59:59;如遇有臨時下線維修或其他特殊下線情形者,即不提供服務。
4. 匯入規定:
(1) 使用對象:加入有本基金帳戶使用權之公會滿90日之公會會員即得於本基金帳戶使用權之使用期間內,將其戲谷帳號內之虛擬金幣匯入本基金帳戶,每日不限匯入次數。
(2) 金額限制:匯入帳號持有之虛擬金幣應多於6,000枚(含),每筆匯入本基金帳戶金額應多於1,000枚虛擬金幣(含)。本基金帳戶總虛擬金幣餘額上限為300萬枚(含),虛擬金幣達300萬枚整時,即無法匯入。
(3) 手續費:不收手續費。
5. 匯出規定:
(1) 使用對象:加入有本基金帳戶使用權之公會滿90日之本基金管理人,有權將本基金帳戶內之虛擬金幣匯出予加入該公會滿90日之公會會員。
(2) 金額限制:每筆匯出金額上限為100,000枚(含)虛擬金幣;本基金每日每位公會會員接收本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帳戶匯款次數為3次。
(3) 手續費:每筆匯出虛擬金幣金額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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